


依照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等规定,2022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(包含企业、个体工商户),应当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山西),网址http://sx.gsxt.gov.cn,报送并公示2022年度报告。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。逾期未报送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,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,形成永久失信记录。
依照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等规定,2022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(包含企业、个体工商户),应当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山西),网址http://sx.gsxt.gov.cn,报送并公示2022年度报告。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。逾期未报送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,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,形成永久失信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