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入冬以来,我区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,把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民生大事来抓。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作为全区民生保障机构,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,紧盯群众“急、难、愁、盼”和当前生活中面临的困难,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多措并举,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越冬,祥和过节。 一是充分发挥城市低保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中调节器的作用,及时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。截至12月末,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32户409人,累计发放保障金231.75万元。 二是对城乡低保家庭中高龄、失能、困难残疾、重度残疾人员进行护理补贴,做到按月社会化发放。
一、工作成效及措施
(一)启动临时救助
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能够安全温暖过冬,加强困难群众生活服务保障,积极应对今年10月份以来我省普遍发生的新冠疫情对居民生活的影响,我中心按照区党工委区管委坚持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工作要求,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,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。10月份紧急下拨临时救助金5万元,帮助患病困难群众解决临时生活需求,已为12人发放12500元。
(二)开展社会捐助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,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关要求,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、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,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,切实帮助困难群众特别是近期受影响的群众渡过难关,让各类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,我区于12月 23日在全区开展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社会捐助活动,共计收到善款23490元,用于区内患大病职工的临时救助,累计救助6人次。
二、存在的问题
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,除涉及社会救助行业主管部门外,还需要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。鉴于目前我区部门之间还没完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致使保障对象的信息收集和核验工作难度加大,客观上制约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,影响了工作成效。具体到影响我区群众温暖过冬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:
(一)物价上涨压力凸显。我区居民多为农村家庭,虽然近几年农村实行精准脱贫,居民生活水平有了提高,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种开销的增加,农民的收入远不足支出。特别是今年以来,受疫情影响,粮油、猪肉、蔬菜等日常生活消费品价格一度上涨,群众生活负担明显增大,生活水平急剧下滑。
(二)孤寡老人取暖难依然存在。由于方式简便,成本较低,取暖效果相对较好,北方秋冬季农村家庭仍多以烧煤、烧柴取暖为主。近年来,按照大气污染防治需要,国家鼓励以用气、用电取暖,群众相应生活成本加大,特别是孤寡老人取暖方式及安全问题依然存在。
三、建议及打算
下一步我们将竭力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,加强民生资金的筹集和管理,努力畅通民生资金发放各环节,确保各项民生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。 特别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的走访力度,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,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,确保“应保尽保、应救尽救”。对因急难支出增大的困难群众,强化政策兜底,实施困难救助,及时发放临时救助金,全力保障困难群众权益。